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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计委解读“53种常见病无需输液”

发布时间:2014-09-05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本文转自:中安在线

8月18日,省卫计委发布了“53种无需输液的常见病清单”,加强静脉输液的管理,引起多方关注。昨天下午,省卫计委再次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今后治疗这53种疾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但不搞“一刀切”,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医生可灵活处理,对确需输液的,附情况说明。

【背后】30年前抗菌药已对半数人无效

去年9月至11月,我省在36个县(市、区)调查,2周内,到医院就诊的人群中,有39.6%的门急诊患者输液治疗。其中,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输液的比例分别为44.1%和42.3%。

大多数人都知道,不合理输液不但加重患者经济负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更大的问题是会让很多病菌产生耐药性,一旦再有类似病症,将面临无药可用的巨大风险。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介绍,今年4月份世卫组织发布报告,上世纪80年代投入使用的治疗尿路感染的抗菌药物,目前在许多国家已对半数以上病患失去作用。

【解释】遇到特殊情况医生可灵活处理

为此,省卫计委委托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组织临床和药学专家反复讨论,征求各级医疗机构意见后,最终确定了这53种无需输液常见病清单。纳入清单的53种病,是专家一致认为不需要使用静脉输液的,也是很多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还在使用静脉输液治疗的。

很多人担心,这份清单是否“一刀切”,延误治疗?吴振宇解释,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医生会灵活处理,“53种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急危重症,但疾病存在动态演变过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许潜伏着危重并发症,是否输液要由临床医生综合病情后作出决定。 ”

很多情况下,家长或病患要求输液,这种情况下,医生会尽量沟通,如果病患坚持,可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签字。

◆专家释疑

静脉输液副作用是什么?

安徽省立医院药剂科主任姜玲:任何药品都可能有不良反应,每一种用药方式都有风险。口服用药安全经济,缺点是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肌肉注射,介于口服与静脉输液之间,吸收快于口服,慢于输液;静脉输液发挥作用快,适用于危重患者,由于直接作用于血液,不良反应远远高于口服与注射用药。

孩子会不会“烧出病”?

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主任王亚亭:很多孩子一感冒发烧,家长就希望输液立即降温,都以为发烧会烧出什么病。其实,发烧是在动用自身免疫力,一般情况下都需要3~5天才能退,发烧是不会“烧出病”来的。

习惯输液能克服依赖吗?

安医大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杨琦:首先要让患者在心理上接受对输液治疗的摆脱,愿意配合治疗。在检查后,如果身体机能一切都很好,可以尝试口服用药,这是一个需要双方互相配合的过程。

◆政策延伸

四种特殊情况补偿方式

●主要疾病诊断或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原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原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定额标准×2)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试点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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