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医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施行,为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7月5日晚,县中医医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会上,县卫计委副主任、院长孙大国分别从中医药法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系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制订,遵循了中医药自身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深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同时,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同时,注意预防和控制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处理好与现行法律的关系。《中医药法》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目前形势,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系中的作用,对构建中医药法治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中医药法》实施,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中医药法》是中医药事业的“地位法”,是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法”,是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法”,各部门各科室要以法律法规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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