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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中医医院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部署安排,编制2022年度金寨县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中医医院联系(地址:红军大道233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71990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中医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我院全年发布信息情况:截止12月底,政府信息网站今年公开公示信息80条;利用医院门户网站、QQ、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等新媒体助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便于不同人群充分、及时了解我院工作信息。二是主动公布有关疫情防控、医疗技术及医保政策等方面新出台的文件,持续关注国家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政策,及时解读医疗政策,准确获得最新信息并及时发布。三是严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的总体要求,配合县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分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网平台,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最新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强化医院网站建设,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时调整门户网站栏目、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三是定期做好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配合开展网信安全自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2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了《金寨县中医医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工作组,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同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按照市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工作培训,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根据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坚持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将每季度测评反馈结果的整改报告通过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每月公开部门网站及政务监测结果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根据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医院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拓展;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科室人员政务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公开网站、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实物展板等多媒体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便民服务信息,体现医疗特色,及时、迅速公开新闻、信息、文件等重要内容,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增添科室政务公开管理人员,加强医院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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