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学

当前位置:首 页 >  科研教学 > 科研教学

金寨县中医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2-13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金寨县中院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1、进修人员到院后,首先到科教科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分配到进修专业科室。

2、进修计划、进修期限和专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科室主任及科教科批准。

3、进修人员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修期间的政治学习、行政管理业务活动、工作安排等均由所在科室负责。

4、加强组织纪律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缺勤,实行考勤制度,随同进修鉴定寄选送单位。

5、进修期间不享受任何休假。有特殊情况必需请假者,须经选送单位来函或来电,并填写请假条,经我院同意后方可离院。病假需医生诊断证明。进修期如事假超过壹周,病假超过二周,则终止进修。

6、不得以我院名义和其他单位或个人拉关系,不得自行带人来院参加任何活动。凡索取或接受病人钱物等,一律终止进修学习。

7、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或带走我院的各种资料,如有违反随时终止进修。

8、进修期间如发生严重的医疗、医德及其他违纪行为,败坏我院声誉者,将随时终止进修,不退进修费。如造成院方经济损失者,则负有赔偿责任。

9、进修期满前一周,应填写结业考核鉴定表先完善所在科室鉴定后到科教科审核盖章。

10、离院前所借公物须全部归还,办妥手续后方可离院。

11、进修期满,未到科教科办理结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结业。


附件:金寨县中医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

友情链接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64-7199688 体检中心:0564-7358611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233号  投诉举报电话:0564-7199136
皖ICP备13017838号-1   技术支持:金蜘蛛网络
皖公网安备341524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