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中医医院耳鼻喉科专用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JZXZYYY20221207003
2、项目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耳鼻喉科专用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65780元
4、质保期≥3个月
二、采购需求
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耳内镜0° |
Ø3*110mm |
1支 |
2 |
鼻内镜0° |
Ø3*140mm |
8支 |
3 |
斜视喉镜12° |
Ø4*185mm |
1支 |
4 |
耵聍钩 |
头长1.0 |
20个 |
5 |
显微剥离子 |
微弯2.0黑金色 |
1把 |
6 |
耳用探针45° |
黑金色 |
1把 |
7 |
显微刀45° |
黑金色 |
1把 |
8 |
鼻剥离器 |
Ø2.5*80mm黑金色 |
1把 |
9 |
鼻粘膜刀 |
双头,长190mm |
1把 |
10 |
鼻中隔剥离器 |
双头微弯,小号 |
1支 |
11 |
蝶窦咬骨钳 |
可旋转90° |
1把 |
12 |
鼻中隔咬骨钳 |
咬合口 |
1把 |
13 |
鼻剥离器 |
双面带吸引,旋转0° |
2把 |
14 |
鼻咬切钳 |
卵圆口0° |
2把 |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
2.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获取方式
1、响应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知:
1、所有投标资料一式两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封面
注明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请将投标文件寄至金寨县中医医院(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233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77 5642 3520。
5、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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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7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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